领奖须知
1. 一等奖获得者需要提交有效证件复印件(与提交问卷时的证件相同)及户籍所在派出所证明信,二等奖和三等奖的获奖者只需要提交有效证件复印件(与提交问卷时的证件相同)。如果该证件号与当时回答CNNIC调查问卷时填写的证件号码不符,奖品将不予发放。
2. 一、二、三等奖获得者必须提供详细的通信地址及联系电话,通信地址最好注明省、市、区、街道、门牌号,或县、村等具体地址,以确保能收到奖品。(以上信息填写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)
3. CNNIC在收到上述证明材料后将通过邮寄的方式发出奖品。如果有网民希望到CNNIC现场领奖,请提前与CNNIC联系。
4. 获得纪念奖的网民不需要提交上述材料及办理任何手续,CNNIC将按照用户回答CNNIC调查问卷时填写的地址将纪念奖奖品在2008年8月31日前寄出。特别通知,由于北京奥运会期间为确保奥运会的顺利召开,出于安全角度的考虑凡涉及到电池、火机、火石、火机油、音箱、清洁套装、手机、耳机(麦)、相机、笔记本电脑、台式机(内含驱动盘)、电子玩具等物品均无法采用空运形式运输。固一、二、三等奖获奖者的奖品推至9月20后投递,请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的网民谅解。
5. 如果获奖者的通信地址与以下公布的地址不一致或不具体,需要修改时,请于2008年8月26日之前寄来您的身份证复印件,并在复印件的空白处写明新的邮政地址和邮编。
6. 如果获奖者当时回答CNNIC调查问卷时填写的通信地址不符合邮政规定或者不详,而且没有与CNNIC联系并做修改,奖品将不予发放。
7. 领奖所需材料请用挂号信寄往以下地址,并且寄出后再发封确认Email(award@cnnic.cn):
北京349信箱6分箱(100190)
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
办公室收
(请在信封上必须注明领奖字样)
8. 领奖截止日期:2008年8月26日(以邮戳为准)
9. 领奖联系方式:
联系人:祁小姐
Email:award@cnnic.cn
电话:+86-10-58812978
中奖名单:
一等奖
二等奖
三等奖
纪念奖